金华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产假天数计算,具体如下:
计发基数
以参保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金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本人缴费工资高于或低于该基数300%的,分别按300%或60%计发。
计算公式
$$月生育津贴 = frac{缴费基数}{30} times 产假天数$$
例如: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7500元,顺产产假98天,则月生育津贴为:
$$7500 div 30 times 98 = 24500 text{元}$$
报销范围
包括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基金支付。
个人缴费比例
建立个人账户:9%
不建立个人账户:5%
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已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6个月;
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若参保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市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津贴;高于300%的按300%计发;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金华市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