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大学生在读期间涉及的税费情况如下: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48个月。
奖学金免税 :外国组织或国际组织颁发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内奖学金需根据金额判断是否免税(10000元以内免征,超过部分需纳税)。
增值税
全日制大学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民办大学盈利部分需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可享15%优惠税率。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民办大学自用校舍需缴纳房产税(1.2%)和土地使用税(1-30元/平方米)。
常规学生 :若仅限学业支出(学费、住宿费),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注意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有收入者 :若通过兼职、实习等获得收入,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范围0%-45%。
奖学金获得者 :需关注奖学金性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税优惠。
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申报,选择扣除方式后不可变更。
国内奖学金的免税额度为10000元,超过部分需纳税。
建议保留相关票据以备税务核查。
综上,大学生在读期间通常无需缴纳税费,但需关注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及奖学金的税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