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金融政策,综合近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和措施,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税收优惠政策
农户小额贷款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2016年后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至10万元。
涉农保险 :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机构补贴 :对涉农贷款、信贷损失准备金等给予税前扣除或财政补贴。
财政资金投入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设立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专项信贷,重点支持棉粮油收购、农业开发等领域。
货币政策工具
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放。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信用社发放支小再贷款,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产品创新
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抵押融资贷款,盘活农村资产。
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
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降低其存款准备金率。
服务能力提升
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完善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风险防控
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降低农业融资成本。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秩序。
规划引导
依据《城乡规划法》,推动农村地区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优化金融服务布局。
激励机制
实施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以上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创新和监管支持等多维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旨在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