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对外国留学生的待遇以优厚、平等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基本生活全免
留学生免学费、食宿费及四季服饰,由政府提供住宿(含空调单间)和饮食,生活起居与本土学生同等对待。
教育机会平等
与本土学生同享国子监教育资源,无需参加科举考试即可入学,学习内容与考核标准一致,无特殊照顾或歧视。
社会地位与特权
留学生享有较高社会尊重,可参与社交活动、与文人交往(如与李白、王维等结交),甚至通过“宾贡进士”考试入朝为官,部分留学生还能娶妻或定居。
严格管理与自费项目
需遵守唐朝法律(如《唐律》),行为受约束;日常消费(如书籍、娱乐)需自费,部分留学生可能自愿向老师赠礼。
双向责任与名额限制
虽政府承担主要费用,但书本费等由派遣国承担;且留学名额由各国上贡确定,数量有限。
综上,唐朝留学生待遇优厚但无特权,强调学术平等与法律约束,既保障了学习机会,又维护了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