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连续五年(2016-2020)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1461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税收优惠政策
对贫困地区企业减免税收,通过财政资金统筹支持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
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最高5万元、3年期限的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利率优惠且财政贴息。
部分银行推出“扶贫小额信贷”,额度5万元,无抵押要求,3年还清。
产业扶贫专项贷款
支持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项目,如光伏发电、农产品加工等,利率优惠1.5个百分点,期限灵活。
风险补偿机制
设立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如500万元/县),按10:1比例补偿银行风险,降低贷款门槛。
扶贫再贷款利率下调1个百分点,展期次数最多4次,延长实际使用期限至5年。
产品创新
推出“电商扶贫贷”“教育扶贫贷”等特色产品,支持农产品电商和贫困群体教育支出。
产业扶贫贷款与龙头企业合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普惠金融
加强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结算账户和移动支付,降低金融服务门槛。
鼓励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优化县域网点服务。
人才培养与技术支持
组织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升贫困群体金融素养。
考核与监督
实施差异化考核机制,对不良贷款容忍度适当提高,确保政策落实效果。
金融扶贫政策通过财政引导、金融创新和风险保障三位一体,形成政策合力。未来需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金融资源覆盖面,确保“贷得出、用得上、有效益、收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