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建造合同的签订以客户需求为前提,需先确定客户(买主)及资产(如建筑物、设备等)的详细要求,资产造价在合同签订时已基本确定。
不可撤销性
合同通常为不可取消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情形,否则无法单方面终止。
标的物限定性
仅适用于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地下设施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规模与造价
涉及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通常为数百万甚至数亿元。
建设周期长
一般跨越1-5年,需分阶段完成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流程。
国家监管严格
需遵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才能承接。
权利义务明确
合同需详细约定工程范围、材料质量、工期、费用支付方式、进度计划、验收标准及索赔机制。
法律效力保障
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
分立与合并规则
单项合同需满足独立建造计划、单独谈判、成本可辨认等条件,追加资产需符合设计或功能重大差异等标准。
建造合同以“先资产后合同”为核心逻辑,兼具长期性、复杂性和法律约束性,需通过精细条款设计平衡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