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录取政策因教育阶段和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阶段的综合说明:
户籍与居住地原则
以户籍为前提,优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人户不一致的统筹安排
若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户籍所属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具体分为两种方式:
划片入学 :根据学区划分安排入学;
随机派位 :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派位录取。
分数优先录取
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课+专业课)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志愿顺序与分数级差
同一学校不同专业存在分数级差,后续志愿会参考前志愿未录取考生的分数;
部分学校采用综合分录取,如艺术类按专业课60%-80%、文化课20%-30%的权重计算。
专项计划与政策倾斜
部分学校设置专项计划(如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单科成绩、职业能力测试等)。
全国统一招生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原则。
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差异
各省根据教育资源制定招生计划,不同专业分数线和录取规则存在差异。
特殊类型招生
包括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等,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额外审核。
具体政策以当年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建议家长提前咨询学校或教育局;
插班政策因学校而异,部分学校名额有限且需符合入学条件。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特点,实际录取规则需结合具体招生简章或教育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