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生育假的规定,难产假的天数如下:
难产假
若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如剖宫产),女职工可额外享受 30天产假 ,以帮助身体恢复。
生育多胞胎的额外假期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 15天 。例如,生育双胞胎(2个婴儿)的难产总天数为:
$$98 text{(基础产假)} + 30 text{(难产假)} + 15 times 2 text{(多胞胎假)} = 168 text{天}$$。
注意事项 :
奖励假80天与产假合并计算,不单独增加天数;
陪产假为男性职工专属的15天假期,不随产假天数变化;
生育津贴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在总假期天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