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人群就业占比”的数据,需要明确具体的人群范围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根据现有公开资料,以下内容可能与您的查询相关:
残疾人就业比例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部分省份(如北京)要求不低于1.7%。但这一数据属于法定最低要求,并非实际就业占比。
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
截至2021年,我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905.5万人,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62.8%。但这一数据仅涉及持证残疾人,且未明确地区或行业差异。
其他特殊人群
对于其他特殊人群(如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贫困群体等),目前可参考的公开数据中未明确提及具体就业占比。
建议 :
若需了解特定特殊人群的就业占比,建议补充更具体的背景说明,如地区、行业或政策领域等,以便进一步查找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