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法及相关政策,以下投资收益可以免征或暂不缴税:
国债利息
购买国债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利息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基金收益
差价收入 :个人买卖基金单位(如开放式基金)的差价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配收益 :基金向个人分配的红利已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20%的税,个人无需再缴。
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持有到期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税,但由兑付机构代扣代缴。
保险赔款
因意外事故获得的保险赔款不属于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利息
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障性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单利息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免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投资 :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连续持有满12个月以上)。
股票短期交易差价 :连续持有居民企业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需缴纳20%的税;
外汇理财产品收益 :银行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投资者可根据收益类型选择免税或低税投资方式,例如优先选择国债、教育储蓄或合规基金产品。同时,需注意区分居民企业间投资与个人股票投资的税务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