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根据其定义和用途,存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原材料
未经加工或仅经初步加工的材料,如金属、布料、面粉等,用于生产产品的基础物料。
在产品
已投入生产但尚未完工的物品,包括各生产工序中的在制品和已检验但未入库的在产品。
半成品
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检验合格,但还需进一步加工才能成为产成品的中间产品,如未组装的电脑主板。
产成品
已完成全部生产工序并验收入库,可销售或交付订货单位的产品,如包装好的智能手机。
商品
企业购入准备对外销售的商品,如超市货架上的日用品。
包装物
用于包装产品的容器、材料等,如纸箱、塑料袋等。
低值易耗品
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消耗性用品,如工具、玻璃器皿等。
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加工的材料或产品,尚待收回时计入存货。
周转材料
用于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材料,如包装材料、模具等。
存货的核算范围 :包括采购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完工后的产成品等。
特殊分类 :部分企业可能将“在途物资”(已付款但未入库的材料)单独列示。
成本核算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需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
资产负债表列示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
管理意义 :良好的存货管理可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
以上分类及内容综合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中的通用定义,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行业特性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