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的规定,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学时要求如下:
总学时要求
党员5年内累计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
分类型要求
普通党员 :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基层党组织书记 :每年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
学时计算标准
学时按45分钟为1学时计算,可通过集中培训或个人自学(如信息化平台学习)完成,但个人自学不计入集中学习培训学时。
特殊说明
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内容,但需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和党员实际。
以上要求体现了对党员政治素养提升的系统性规划,通过分层分类的方式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