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征收或筹集的资金,具有专项用途。根据相关规范和权威信息,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交通基础设施
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
能源与基础设施项目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
教育专项基金
农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等。
文化与旅游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等。
水利与环保基金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
新能源与环保项目
可能包括清洁能源发展基金等(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后续维护。
新菜地开发基金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资源开发。
市话初装基金 :用于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覆盖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资源环保等领域,具体项目需以国务院或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例如《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及财政部官网披露的清单是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