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作用是指由自然能量引起的地球表层或内部物质组成、结构及地表形态的变化过程。根据能量来源和作用范围,地质作用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构造运动
地壳板块的移动(如碰撞、拉伸)导致地形抬升(如山脉形成)或沉降(如盆地形成)。
例:喜马拉雅山脉由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挤压形成。
岩浆活动
岩浆喷发(如火山活动)和岩浆侵入(如岩基形成)改变地表形态。
变质作用
岩石在高温高压环境下发生物理和化学变化,形成变质岩(如大理岩)。
地震作用
地壳应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引发的震动,可导致地表破裂、地形改变。
风化作用
物理风化(如温度变化导致岩石破裂)和化学风化(如水、酸等化学物质分解岩石)。
剥蚀作用
机械风化(如冰川、水流侵蚀)和化学风化(如溶解作用)将岩石破碎。
搬运作用
通过水流、风、冰川等介质将侵蚀产物运输到其他地区。
沉积作用
侵蚀产物在低洼地带沉积形成新岩石(如沙丘、沉积岩)。
固结成岩作用
沉积物经过压实、胶结等过程形成坚硬的沉积岩(如石灰岩)。
按应力来源 :
外应力(太阳能、重力):风化、侵蚀、沉积作用;
内力应力(地热能、岩浆活动):构造运动、地震、岩浆活动。
按作用范围 :
全球性(如板块运动)和局部性(如河流侵蚀)。
内力作用使地表高低起伏,形成山脉、盆地等地形;外力作用则通过侵蚀、沉积等过程逐渐夷平地表,形成平原、海洋等形态。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塑造地球的地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