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中的指数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类:
个体指数
反映单一事物或现象变动的相对数,如某商品的价格指数、某企业的产量指数等。
总指数
反映多个事物构成的总体变动的相对数,包括综合指数、平均指数和平均指标指数。
数量指标指数
以数量指标(如产量、销售量、职工人数等)为基础计算的指数,用于反映现象总体的规模或总数量变动,例如产品产量指数、商品销售量指数等。
质量指标指数
以质量指标(如价格、单位成本、劳动生产率等)为基础计算的指数,用于反映现象的相对水平或平均水平变动,例如价格指数、劳动生产率指数等。
综合指数
通过引入同度量因素,将不能直接相加的指标转化为可加总量后计算,如拉氏指数、派氏指数等。
平均指数
以样本平均数为基础,通过加权平均等方式计算总体指数,包括简单算术平均指数和加权算术平均指数。
动态指数
反映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变动,如环比指数(相邻时期对比)、定基指数(固定基期对比)等。
静态指数
反映现象在某一特定时点的状态,如人口普查数据、库存水平等。
可变权数指数
指数计算时权数随时间或空间变化,如零售物价指数(销售量加权)。
不变权数指数
指数计算时权数固定不变,如拉氏指数采用基期权数,派氏指数采用报告期权数。
空间范围 :如区域指数(不同地区对比)。
指标性质 :如总量指标指数(如GDP)和平均指标指数(如职工平均工资)。
经济领域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数、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
数学统计 :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众数等作为基础指标的指数。
以上分类标准并非相互独立,实际应用中常需结合多种维度进行综合分析。例如,一个商品的价格指数既是数量指标指数(反映购买力变动),也是质量指标指数(反映价格水平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