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财政性资金:
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外收入
包括工商税附加、地方更新改造资金、公产公房租赁收入等,这些收入虽未纳入国家预算,但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
涵盖公路养路费、航道维护费、育林基金、城市园林收入、社会福利收入、文教卫生科研收入等,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和专项支出。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专项基金收入
如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职工福利基金等,由企业自主管理,用于特定用途。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的收费项目,如行政事业性基金、附加收入等,需依法依规收取。
财政转移支付中的预算外收入
指未纳入年度预算的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福利援助等转移性资金,通常与地区政策相关。
说明 :不同来源对“预算外收入”的定义存在差异,部分资料将“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单独列出,但高权威性来源(如财政部、中国会计网)更强调上述五类。实际操作中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