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以从发行对象、发行渠道和定价方式三个维度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公募发行
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需遵守严格的证券法规,包括信息披露和审批程序。例如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
私募发行
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如机构投资者、高净值个人)发行,无需公开披露信息,但需符合监管要求。
直接发行
公司直接与投资者签订协议发行,不通过承销商。例如金融债券多采用此方式。
间接发行
通过证券公司等承销商代为发行,是国际主流的发行方式。
平价发行
发行价格等于票面面值,适用于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的情况。
溢价发行
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面值,通常因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企业需在后期多支付利息作为补偿。
折价发行
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面值,因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企业通过减少后期利息支付进行补偿。
法律基础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债券发行的主要法律依据,规范了发行条件、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其他方式 :包括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股票)、可赎回债券等特殊类型,但上述分类涵盖主流发行方式。
以上分类综合了不同维度,实际发行中可能同时采用多种方式。例如,企业可能通过公开招标(公募)以溢价方式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