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涉及H股中可流通股份的三类,具体如下:
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
指公司注册地在内地、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前的内资股股份。
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
指公司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通过境内增发方式发行的内资股。
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指外资股东持有的尚未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资股股份。
上市流通地 :所有三类股份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流通股份占比 :目前H股全流通涉及的股份占比较小,约为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的不足7%。
试点与推广 :2018年联想控股等3家公司试点后,证监会于2019年正式将全流通政策推广至所有H股未流通股份。
改革意义 :全流通后,内资股可参与港股市场交易,提升流动性,增强大股东责任意识,并促进资本市场活跃度。
历史未流通股份 :2018年试点时的未流通股份已于2020年7月19日实现全流通。
现行规则 :2024年外汇管理局调整了H股全流通减持规则,简化了登记流程。
综上,H股全流通覆盖境外上市前内资股、境内增发内资股及外资股三类,通过香港联交所实现流通,但需注意历史政策差异及最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