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的学时要求因培训对象、级别和周期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新任教师
初次培训不少于32小时,5年培训周期内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在职教师
普通教师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中高级教师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新任校长
到岗1年内须完成300学时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
必修学时
普通教师每年校本培训不少于12学时,可结合课题研究、教学反思等活动完成;
中高级教师每年校本培训不少于16学时。
选修学时
包括教学设计、教育科研、教学反思等专项活动,具体学时根据学校安排执行。
学分转换机制 :校本研修以积分形式转换学时,强调过程管理而非单纯结果;
地区差异 :具体学时标准可能因教育部门规定不同而有所调整,需参照当地文件。
以上要求综合了教师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培训需求,旨在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