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MPF)是香港政府推行的强制性退休储蓄制度,其核心构成和运作方式如下:
供款来源
雇主供款 :雇主需按雇员工资的5%比例缴纳,最低不少于港币750元,最高不超过港币1,500元。
雇员供款 :雇员需按工资的5%比例自行缴纳。
总供款上限 :每月总供款额不得超过港币30,000元,下限为港币7,100元。
账户类型
供款账户 :用于存储雇主和雇员的供款,由强积金受托人管理。
个人账户 :雇员可自愿选择加入,用于退休后自主支配资金。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雇员可选择将部分供款用于购房等支出,可抵税。
年龄要求 :18至65岁在香港工作的人士需参与(2024年修订后)。
豁免人群 :极少数符合条件者(如自雇人士、特定行业雇员等)可豁免参与。
资金用途 :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混合基金等金融产品,以积累退休资金。
提取条件 :
常规提取 :年满65岁退休后,可一次性或分期提取。
提前提取 :因永久离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6种特殊情况可提取。
强制性与覆盖范围 :香港强积金覆盖所有在职雇员,而内地社保(如五险一金)的覆盖范围有限。
缴费比例与账户管理 :香港实行5%的缴费比例,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内地社保缴费比例因险种不同有所差异,且管理主体多样。
与永居/非永居身份的关联 :非永居人士需参与强积金以续签身份,但退休后提取资金可能受限。
计划类型 :分为集成信托计划(默认参与)、雇主营办计划(单一雇主)和行业计划(临时雇员)。
管理机构 :由强积金受托人管理,目前香港有15家获核准的受托人。
以上内容综合了香港强积金的制度设计、运作机制及与内地社保的对比,涵盖其核心要素及实际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