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豁免C是平安福附加险中的一项重要功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轻症豁免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时,可免收从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费。已豁免保费的合同权益与正常缴费合同一致,但豁免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保费。
重疾豁免
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同样适用轻症豁免规则,即免收剩余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豁免期限 :仅覆盖保险期间内剩余的保费,已过期的保费不予豁免。
附加险限制 :豁免不包含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附加险保费,需额外投保豁免C19等附加险才能获得全面豁免权限。
豁免B :针对投保人,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可豁免其名下所有保障的剩余保费。
豁免定期A18 :投保人身故或等待期后全残时,豁免剩余定期险保费。
豁免C需在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确诊后180日内申请,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付。
购买时需确认是否需要额外投保豁免C19等附加险,以获得完整保障。
建议投保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具体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确保符合自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