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资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资产,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波动计入资本公积。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指企业打算持有到期的债权证券,如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通常具有长期性质。
长期股权投资
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而持有的权益性投资,目的包括控制、重大影响或持有到期,涵盖股票、债券等。
其他投资性资产
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基金等。
投资性房地产
以投资为目的持有的房地产,包括自用、存货或投资三种模式,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固定资产用于投资
企业将固定资产(如设备、土地)用于对外投资而非自用时,该固定资产可视为投资性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持有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低风险类投资资产 :包括长期储蓄、保险金、货币基金等,具有高流动性和安全性。
高风险类投资资产 :如股票、混合基金、外汇等,适合专业投资者。
根据会计准则,投资性资产通常归类为:
流动资产 :预计在一年内变现的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
长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
其他投资性资产 :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债券投资等。
投资性资产项目需结合持有目的、流动性、风险性等特征进行分类,不同分类标准下包含的具体项目有所差异。企业需根据会计准则规范核算,并关注资产价值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