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资产是指企业资产中存在价值减损或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实物类不良资产
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包括设备、房屋建筑物、存货、在建工程等。
债权类不良资产
长期难以回收且预计可能产生坏账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不良债权等。
股权类不良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导致投资损失。
核销损失资产
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的资产,但实际仍可能通过重组、出售等方式回收。
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的资产 :指虽未在财务报表中核销,但已按会计准则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
政府不良资产 :涉及政府投资的不良项目或资产。
金融活动风险 :银行不良贷款、企业逾期债务等。
经营风险 :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落后、管理不善导致的资产闲置或贬值。
法律风险 :合同违约、诉讼仲裁导致的资产损失。
法律定义 :《民法典》规定,不良资产包括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和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
会计定义 :侧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计提减值准备。
诉讼追偿 :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债务。
资产重组 :通过出售、置换等方式整合资源。
核销与冲回 :符合条件时核销损失,后续回收可冲回。
市场化处置 :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变现。
以上分类和定义综合了金融、法律和会计领域的标准,需根据具体场景判断资产性质及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