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场外市场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
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改善融资环境并提高市场效率。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
分布于各省,为地方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及融资服务,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由省级政府监管。
银行间市场
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等,是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和融资的核心场所。
券商柜台市场
证券公司为特定交易对手方提供非集中交易服务,涵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柜台交易。
私募基金市场与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系统
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股票、债券等资产;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系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说明 :不同来源对场外市场的分类存在差异,但上述五类为当前我国场外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银行间市场与新三板常被单独提及,因其在市场中的重要性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