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根据年龄和参保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男性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退休年龄 为 60周岁 (2025年1月起逐步延迟至63周岁)。
特殊群体 :
1970-1974年出生的女干部和灵活就业女职工,交满15年社保可55岁退休;
1975-1979年出生的女工人仍按50岁退休;
1980年后出生的需累计缴费满20年且每年多缴6个月社保,退休年龄逐步推迟。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退休年龄 为 55周岁 (部分地区允许50岁退休)。
特殊群体 :
曾以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10年的女性(如山东、浙江等地),可50岁退休;
四川、青海等省份女性灵活就业者,若当地政策允许,可50岁退休。
延迟退休影响 :全国大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仍以55岁为退休基准,但部分地区(如北京、四川、浙江)已试点允许50岁退休。
特殊工种/缴费年限 :
若灵活就业人员曾为单位职工工作满10年,部分地区可享受50岁退休的待遇;
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转灵活就业的,部分地区允许50岁退休。
累计缴费年限 :需满足至少15年连续缴费,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
政策变动 :2025年后部分地区将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建议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养老金计算 :退休年龄与计发月数相关,提前退休会缩短计发月数,可能影响养老金待遇。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参保情况,结合当地政策选择退休方式,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