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辞职一年未就业的补偿情况需分情形讨论:
协商一致解除
若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主动提出但未协商一致
若劳动者单方面主动辞职(如因个人原因),通常无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主张:
赔偿金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即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 :同样按上述年限计算。
特殊情况处理
入职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资;
月工资计算标准 :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且年限最高12年。
证据收集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便于维权;
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
综上, 主动辞职一年未就业无直接补偿 ,但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主张2倍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被动离职且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 时,可依法获得更高额度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