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脱贫攻坚奖共设有 五个奖项 ,具体分类及评选标准如下:
奋进奖
评选对象 :脱贫主体(如贫困群体、家庭)
表彰内容 :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脱贫的先进典型,如致富带头人、贫困群众自强典型。
贡献奖
评选对象 :扶贫工作主体(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等)
表彰内容 :在扶贫工作中履职尽责、创新方法、成效显着的先进典型。
奉献奖
评选对象 :社会帮扶主体(如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公民个人)
表彰内容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长期帮扶贫困的先进典型。
创新奖
评选对象 :扶贫理论与实践创新主体(如科研机构、企业等)
表彰内容 :在精准扶贫方略中创新理论、方法并取得显着成效的先进典型。
组织创新奖
评选对象 :单位(如政府机构、企业、社会团体)
表彰内容 :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创新且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
覆盖主体 :实现脱贫主体、扶贫工作主体、社会帮扶主体、改革创新主体全覆盖。
地域倾斜 :向脱贫任务重、攻坚难度大的地区倾斜。
名额设置 :各奖项每年表彰约10-25个个人或单位,具体根据当年工作成效调整。
个人获奖案例 :
甘肃省渭源县张雅萍(组织创新奖)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朱里镇拐子杨村党支部书记张全收(奋进奖)
单位获奖案例 :
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创新奖)
广东省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村村民陆奕和(奋进奖)
全国脱贫攻坚奖通过多元奖项体系,全面表彰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既关注个体奋斗,也重视组织创新和社会参与,体现了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协同扶贫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