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现行政策,小学公办保留学籍的期限及条件如下:
一、基本期限
常规保留期 :小学阶段学籍通常保留至初中入学,即 6年 (含小学6年+初中1年)。
特殊情况下的短期保留 :若学生因休学、残疾、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申请,可保留学籍 1-2年 ,需经学校批准。
二、注销条件
小学毕业后 3年内未重新入学 ,学籍将被自动注销。
三、申请与办理
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休学证明、残疾证明等),经批准后方可保留学籍。
保留期间需按时缴纳学费,确保学籍有效性。
四、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新政策。
学籍档案(电子/纸质)由学校长期保存,直至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