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补助款金额根据地区和部队艰苦程度不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地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适用范围:非艰苦边远地区及非岛屿部队。
中等艰苦地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700元
适用范围:三类边远地区、二类岛屿及西藏工资三类区。
特别艰苦地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
适用范围:一类边远地区、一类岛屿及西藏工资二类区。
地方性调整
部分城市(如青岛、杭州)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例如:
青岛市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
杭州市区随军家属可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
注意事项 :
补贴由驻地地方政府发放,需结合部队驻地及户籍地确认具体金额;
部分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