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股东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自然人股东是指以个人名义投资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属于个人投资者范畴。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如出席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等)并承担相应义务。
法人股东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公司投资者,包括以下类型:
企业法人 :如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
非营利法人 :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如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
法人股东通过持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治理,享有与自然人股东同等的权利,但需以公司名义行使权利,承担公司债务时以公司财产为限。
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需在1-50人之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
权利与义务 :所有股东均需遵守《公司法》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但具体权利可能因股东类型(如是否为发起人)存在差异。
以上分类基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条文,确保股东权益与公司治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