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基本税项
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附加税费
教育费附加 :按销售额的3%征收,用于支持教育事业;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销售额的2%征收,用于地方教育;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销售额的7%征收,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其他税费
包括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核心征税领域
销售货物 :有形动产(如电力、热力、气体)及部分特殊商品(如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受托方按约定制造或修复货物并收取费用;
提供应税服务 :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如技术、商标、着作权等;
销售不动产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寄售业代销寄售物品等。
基本公式 :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购进货物或劳务支付的增值税;
增值额 :指销售收入减去外购成本后的余额,仅对增值部分征税。
一般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未达标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增值税的组成、范围、计税原理及纳税人分类,涵盖《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现行税务政策的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