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收体系包含18个税种,按性质和作用分为以下五大类:
增值税
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税,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形式。
消费税
针对特定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征收,属于间接税。
关税
进出口商品需缴纳的税种,类似“过境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教育费附加
附加于增值税、消费税,用于支持教育事业。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盈利部分征收,税率为25%(特殊行业可能调整)。
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征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专项支出扣除。
房产税
对房屋所有权人征收,按房产价值或租金计征。
契税
房地产交易时缴纳,税率根据房产性质和面积确定。
土地增值税
土地转让时对增值部分征税。
车船税
车辆购置及使用环节征收,按排量或吨位计征。
印花税
对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经济文书征收。
资源税
资源开采企业缴纳,反映资源稀缺性。
环境保护税
对污染企业征收,促进环保行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占用者缴纳,用于城市公共服务。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时征收。
船舶吨税
船舶进入我国港口时缴纳。
烟叶税
对烟叶收购行为征收。
未立法税种 :目前有4个税种(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尚未完成立法,增值税法预计于2026年1月1日全面实施。
计算公式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以上税种覆盖经济活动各环节,共同构成我国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