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后的待业时间限制及相关政策如下:
累计待业期限
从留学生回国入境之日起至落户申请之日止,累计未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24个月 (即2年)。
社保/个税缴纳的影响
若待业期间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则不计入累计待业时间。
社保缴纳要求
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且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上海社会平均工资。
若期间更换工作,需在新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
社保查询存在1-2个月滞后,建议缴纳8个月左右社保以显示实缴6个月。
待业时间证明
若累计待业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需由单位开具待业时间证明,并计入人事档案。
社保/个税补缴 :因前单位漏缴社保或个税,若单位补缴且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不计入待业期。
重新获得落户资格 :若超过24个月待业期,需通过重新获得留学生落户资质(如再出国短期学习)解决。
择业期与待业期的区别 :政策中的“2年择业期”适用于未取得学历认证的留学生,而待业期特指落户申请前的未工作时段。
其他城市政策 :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对留学归国人员的待业期也有类似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自上海市人社局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