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职称主要分为 四个级别 ,具体如下:
助教(初级职称)
负责协助教学,如批改作业、监考等,通常需博士学位,是教师职称体系中的最低等级。
讲师(中级职称)
具备独立授课资格,承担教学与科研任务,需硕士学位,是教师队伍中的主力军。
副教授(副高级职称)
在教学和科研上表现突出,可主持研究项目,通常需博士学位,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
教授(正高级职称)
学术地位最高,负责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需博士学位及丰富经验,是大学学术核心力量。
补充说明 :
部分高校可能增设荣誉教授等荣誉称号,但属于特殊称谓而非正式职称。- 行政人员(如校长、教务处主任等)的职称体系与教师职称独立,不计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