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销的财务处理需根据代销方式(买断式与非买断式)及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商品发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核算)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协议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若采用售价核算,需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收到货款并结算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借:销售费用(手续费金额)
贷:应付账款(已支付金额)
商品发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核算)
商品销售后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单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协议价格)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协议价格)
贷:应付账款(已支付金额)
(实际收款时扣除手续费)
收入确认时点
仅当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发出商品时仅转移实物,不确认收入。
手续费处理
作为销售费用核算,计入当期损益;若采用售价核算,需从销售额中扣除手续费后再确认收入。
税务处理
增值税需根据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核算,确保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匹配。
期末调整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需按月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通过以上分步处理,可确保代销业务的财务信息准确反映交易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