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需根据不同原因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休学保留和特殊原因保留两类,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书、原因证明(如入伍、创业等)、家长同意书(如适用)、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成绩认定
需到教务处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此步骤)。
提交审批材料
将申请材料、家长同意书、成绩单等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
离校与学籍保留
持审批表和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学籍保留至休学期满或申请复学。
复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入伍保留
申请入伍时直接提交书面申请,通常保留两年,退伍后凭离校通知单复学。
创业保留
提交创业计划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批后保留学籍。
健康问题保留
因病休学时需提供医院证明,申请休学并保留学籍,待恢复后按流程复学。
遵守规定 :保留期间需按时缴费、完成学业要求,避免不良记录影响学籍。
及时沟通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申请,避免影响学籍状态。
材料审核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处,获取最新、准确的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