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共考查八科,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阶段:
一、客观题阶段(分卷考查)
试卷一
科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特点 :侧重基础理论,包含法治思想、宪法等核心内容
试卷二
科目 :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特点 :以商经知领域为主,案例题较多,需结合实务理解
二、主观题阶段(统一卷)
科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特点 :综合考查,需运用案例分析法律条文,对法治思维要求较高
三、科目特点总结
民法 :理论与案例结合难,常与其他科目交叉考查
刑法 :罪名与刑罚记忆量大,需结合案例分析
行政法 :条文琐碎,实务性强,需系统记忆与案例应用
商经知 :涉及领域广,需掌握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核心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