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企业因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和业务场景,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因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企业持有并准备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其价值变动需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如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波动导致的收益或损失。
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例如企业发行的可转债、认股权证等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资产和负债
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外币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
公允价值上升 :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下降 :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分类标准 :需根据资产或负债是否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特定类别进行划分。
税务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部分国家/地区可能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实行免税或递延纳税政策。
披露要求 :企业需在财务报表中分项披露各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便投资者了解经营风险。
以上内容综合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操作中的常见情形,具体应用时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资产或负债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