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般债券
用于无直接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如教育、医疗、公共设施等。
专项债券
为特定项目或领域融资,如交通、能源、产业园区等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城投债券
由城市投资控股公司或城市开发投资公司发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县级融资平台债券
县级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用于县级经济建设和项目融资。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
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信托、BT(建设-运营-移交)等2014年以前的债务,经财政部审计确认。
发行规模与区域 :2025年1-2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超1.86万亿元,江苏、广东、湖北等省份发债规模居前。
债务余额 :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29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9万亿元,专项债务3.24万亿元。
期限与利率 :专项债券平均发行年限12.1年,平均利率2.97%;一般债券平均年限5.9年,平均利率3.09%。
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
分类标准 :按发行主体(政府/平台)和用途(一般/专项)划分。
以上分类及数据综合了财政部、央行等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涵盖债券类型、发行规模、区域分布等关键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