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虚增营业收入的常见手段及案例如下:
提前确认收入
在产品或服务未实际交付或服务未完成时提前确认收入,例如通过合同条款模糊交付时间。
虚构交易
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伪造交易记录,如虚构购销合同、服务协议等。
延迟确认成本
将应计入当期的成本推迟至未来期间,通过减少当期成本来虚增利润。
关联交易
利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如高价采购原材料或虚假销售产品。
调节收入与费用确认时间
通过人为调整会计期间,制造利润波动,例如将费用推迟至未来或提前确认收入。
中国中钢集团
2015年下属公司通过违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3亿元、成本2.87亿元,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和1.7%。
江苏舜天
2009-2021年通过虚假通讯器材内贸业务虚增营收103.3亿元,虚增利润9.3亿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132.86%。 - 股东背景:最终因造假被证监会处罚,罚款1000万元。
东风汽车集团
2015年下属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3.99亿元、成本3.4亿元,多计利润5894万元。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2013-2016年通过虚构风机购销虚增收入1.47亿元、成本1.45亿元,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5%和0.4%。
财务造假处罚 :2017年审计署曝光的18家央企中,90%涉及虚增收入,通过调节报表、虚构交易等手段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
市场影响 :虚增收入导致财务报表失真,损害投资者利益,降低市场信心。
加强内控 :完善财务审批流程,确保收入确认与实际业务匹配。
独立审计 :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和财务造假行为。
透明化披露 :规范信息披露内容,避免通过关联交易掩盖经营风险。
以上案例反映了国企在财务规范方面存在的漏洞,需通过制度建设和监管强化来防范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