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的职能是政府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
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建立信息公示和信用共享机制。
综合执法指导与协调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地方执法队伍整合,实现统一监管。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职责,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价格与收费监管
监督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价格欺诈、乱收费等违法违规活动。
产品质量安全
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查处制假售假、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特种设备与食品安全
监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协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
投诉处理与维权
受理消费者投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维权工作。
消费环境建设
开展消费教育,推动建立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
质量战略实施
贯彻质量强国战略,推动标准化、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食品安全战略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保障食品供应安全。
行政执法监督
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监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的适当性。
信用监管
建立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社会,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 :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打击侵权行为。
消防工作 :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支持消防标准制定。
以上职能体现了市场监管从微观主体规范到宏观市场环境维护的系统性管理,旨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