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用水部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根据其职能和用途进行划分:
直接参与工业产品生产的用水部门,包括:
原料用水 :用于直接作为原料或原料一部分使用(如化工、纺织等);
产品处理用水 :用于产品加工、清洗、检验等环节;
锅炉用水 :供应生产设备(如锅炉)的冷却、加热等需求;
冷却用水 :工业用水中占比最高(60%~70%),用于设备冷却系统。
为生产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的部门,包括:
动力部门 :提供电力、蒸汽等能源支持;
仪表与机修部门 :负责设备维护、检测与维修;
锅炉与动力部门 :保障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为企业生产或职工服务的部门,包括:
生活服务部门 :如食堂、澡堂、宿舍等职工生活用水;
行政与后勤部门 :如办公室、仓库、保洁等支持性用水;
科研与试验部门 :用于新产品研发、工艺试验等专项用途。
工业用水范围 :上述三类用水均属于工业用水范畴,但管理权限可能因企业性质和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
非工业用水 :如居民生活用水、学校、医院等与生产无关的用水,不属于工业用水管理范围。
以上分类综合了工业生产流程中的职能划分,不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设置和职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