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 不可以无故休学 ,但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休学。具体说明如下:
因病或因伤
需经医院诊断,且休学时间需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
特殊疾病
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情况。
其他合法原因
包括创业、参军、家庭重大变故等。
提交申请
需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学院审批
所在学院需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教务处审批
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办理离校手续。
休学期限
通常以1年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2年。
学籍管理
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复学要求
需提交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回学校继续学业。
突发疾病 :可先向学校说明情况申请短期停课,后续补修学分。
经济困难 :可申请助学金或奖学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学生在考虑休学时,提前与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