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摊销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投资摊销
包括土地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这些费用虽在建设期间发生,但需在工程竣工后逐年摊销。
借款费用摊销
若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其利息费用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并在工程完工后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使用费用,需在工程投产前开始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如咨询费、设计费、工程物资盘亏损失等,需在项目投产前支付,之后分批摊销。
保险费 :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通常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非直接摊销。
保函手续费 :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费用,按保函金额和费率计算。
经营业务费 :如差旅费、广告费、律师费等,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不属于摊销范畴。
受益期匹配 :费用应与资产受益期一致,通常从工程完工后开始摊销。
最长摊销年限 :摊销期限最长为1年,超过1年的应作为递延资产核算。
资本化与费用化 :需区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与直接费用,前者计入资产成本,后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处理 :部分费用(如增值税)需符合抵扣条件后方可计入成本。
以上内容综合了会计准则及实务操作规范,具体核算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