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服务存档所需材料需根据留学状态和具体需求准备,主要分为在读状态和回国后两种情况:
基础材料
身份证/护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教育机构录取通知书(OFFER)
学生签证页(含照片)
在校证明或学生证
补充材料
部分院校需高中毕业证书(需加盖公章)
成绩单/获奖证书/实习证明等(根据个人情况提供)
基础材料
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
需提供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材料时效性
签证过期需提供“长期居留卡”
学历学位认证书需与护照信息一致
特殊情况处理
集体户口需上传户籍证明
电子签证需提供电子签证信
费用与流程
档案管理费自2015年1月起取消收取
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户籍地档案机构办理存档或调档手续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留学服务中心或档案管理机构,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