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分为三大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以下是具体分类及主要业务内容:
存款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活期/定期)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
存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负债,占比超80%
借款业务
同业拆借、发行短期/长期贷款
其他负债
包括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款项及发行债券等
贷款业务
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个人/企业)
票据承兑与贴现
投资业务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等
证券投资是除贷款外的重要收入来源
其他资产
现金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传统中间业务
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
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银行卡业务
复杂中间业务
信用证服务、担保、理财业务、电子银行、托管业务
风险管理类业务(如衍生品交易)
业务范围限制 :我国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风险控制 :通过拨备制度(如贷款减值准备)防范资产风险
国际化发展 :部分业务可延伸为国际业务,如外汇交易、跨境贷款等
以上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核心经营范畴,其中资产业务是收入主要来源,负债业务是资金基础,中间业务则提升综合收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