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就业时长的判定如下:
一、核心标准
基本定义
一周内工作 1小时及以上 即视为就业,涵盖有报酬工作(如雇员、临时工)及因休假、病假等暂时离岗但保持联系的人群。
适用人群
适用于 16岁及以上 人口,无论全职或兼职。
二、补充说明
统计范围 :包括灵活就业(如主播、摊贩)及临时工,但未纳入失业统计。
争议与复杂性 :部分人群(如月收入极低者)可能因实际收入问题引发讨论,但统计标准以时长为准。
三、国际对比
国际劳工组织(ILO)采用相同标准,但各国可根据国情调整阈值(如部分国家设定10小时)。我国坚持与国际接轨,确保统计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