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房地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土地
包括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需依据权属证明文件确定。
特定不动产
如违章建筑、被法院或司法机关裁定冻结的房产。
动产
包括车辆(如汽车、船舶)、珠宝、艺术品、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
未登记的动产或不动产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需根据审批文件等证据证明权属。
第三人占有的财产
若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
不可冻结的财产
生活必需品、医疗物品、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禁止冻结的财产除外。
法院查封/扣押/冻结
通过张贴封条、公告或直接通知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涉拆迁、抵押等需依法定程序办理。
提示:个人房产一般不会直接冻结,且冻结后可解除。若需处置冻结资产,需通过法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