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企业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体如下:
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产砂石适用 13% 税率(2025年现行政策);
若选择简易征收,减按 3% 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购进设备、原材料等可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统一征收率为 3% (部分地区可能减按1%);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砂石为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单位和个人需缴纳,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在 1%-5% 或 每吨/立方米0.1-5元 之间浮动;
自用应税产品需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2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亏损;
小规模纳税人可能适用 20% 的优惠税率(需符合条件)。
城建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分为 7%(市区) 、 5%(县城/镇) 、 1%(其他地区) ;
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 3% ;
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为 2% 。
印花税 :销售合同按 0.1% 缴纳;
个人所得税 :
企业需代扣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 20% ;
若涉及个人销售砂石,可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若涉及土地转让,需按增值额缴纳。
税收优惠政策 :部分地区对砂石开采可能提供资源税减免或增值税优惠,需关注当地政策;
进项税抵扣 :购进设备、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但需符合抵扣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相关税收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