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毕业生就业补贴根据就业形式和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 1000元 。需由各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
基本条件
在丰城市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证签发时间不超过5周年),已领取《就业创业证》。
补贴金额
可申请 5000元 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
向创业所在地的乡镇人保所提交申请 → 乡镇初审 → 汇总报市就业局就业科审核 → 公示无异议 → 市财政局拨入社会保障卡账户。
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 300元-6000元 ,贫困群体(如残疾人)可享10%-20%的额外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年实际缴费额。
具体补贴金额可能因当地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就业部门;
部分补贴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等条件。
以上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相关规定制定,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